档案馆举办“6.9国际档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解读培训

发布者:李宇青发布时间:2024-06-13浏览次数:8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推进我校档案工作的高质量发展,202467日上午10点,张继文馆长主持了在吴健雄纪念馆报告厅举办的《实施条例》解读培训。

本次《实施条例》解读培训邀请的是南京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的吴建华教授。吴教授是教育部档案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苏省档案学会副理事长等多项职务的担任者,他不仅在档案学领域有着深厚的学术造诣,更以其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前瞻性的研究视角,为我国档案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20211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开始施行。20217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档案法,推动档案事业创新发展。20243月,《实施条例》开始施行。《档案法》及其实施条例是档案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吴教授的讲座,从档案立法活动的历程讲起,带领我们学习了《档案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主要内容,并结合两者实施过程中需重点关注的问题,用生动的案例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启示和借鉴。

档案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经验得以总结,规律得以认识,历史得以延续,各项事业得以发展,都离不开档案。在“6.9国际档案日”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档案馆希望通过这次培训,能够进一步优化档案管理的体制机制,提升我校档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共同推进东南大学档案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高效化发展,为东南大学的发展贡献档案力量。

参加《实施条例》解读培训的人员有全校各有关单位的部分分管领导、兼职档案员、档案馆全体人员。

   

                                                  作者: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