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提交就业协议复印件或者去用人单位或人才服务中心开调档函才能转递档案。如果档案回原籍,原籍人才中心不开具调档函,请提交本人申请调档的申请书,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学号、姓名、联系方式。
2、档案需要自提的,单位应在调档函上写明:“同意本人自提”。
3、若调档函邮寄到档案馆,一定要用邮政EMS。内附本人学号、姓名、电话以及情况说明等信息。
寄送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四牌楼2号东南大学档案馆422学生档案室收,电话:025-83792913
4、党员档案与学籍材料不可分开,需同时寄出。若学生单位只接收党员档案,可将所有档案寄到人才服务中心,再由单位自行调取。
5、如学生整本档案已由档案馆转递出去,后续需要补寄的材料由院系自行邮寄。
日常档案转递时间:工作日每周四转递。
注:周三前送来的档案,经整理后当周可以转递。
服务时间:工作日8:00-11:30;14:00-17:30
联系电话:025-83792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