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办厅函﹝2017﹞3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钱杰生发布时间:2017-07-26浏览次数: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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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

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的通知》的通知


部属各高等学校、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的通知》(档办函[2017]172)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档案的安全保管工作,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对档案库房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发现漏雨、危房等不安全因素要立即进行整改,坚决消灭事故隐患,确保档案安全渡汛。

二、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并严格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暑假期间各单位档案馆(室)要坚持值班制度,不得出现“人去楼空”现象,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组织力量排除险情并报告我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17710

























(此件依申请公开)

教育部办公厅           20177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