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国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问:对档案工作人员给予奖励的形式主要有哪些?
答:一般分为:记功、记大功、授予奖品或者奖金、升级、升职、通令嘉奖六种。
问:档案机构包括哪几种类型?
答:我国档案机构包括:国家及地方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中央及地方的各级各类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内的档案机构。
问:档案以内容为标准,分为哪几种?
答:分为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和专门档案三种。
问:我国的档案馆主要分哪两大类?
答:主要分综合档案馆和专门档案馆两大类。
问:什么是综合档案馆?
答:综合档案馆,即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档案馆,是集中保存、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
问:我国设置的中央级综合性档案馆包括哪些?
答:包括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和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问:什么是专门档案馆?
答:它是指收藏某一方面、某一专业或某种载体形态档案的事业机构。目前我国已建立的专门性或部门性档案馆有: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中国照片档案馆、中国电影资料馆、中国现代文学馆、外交部档案馆、交通部档案馆、铁道部档案馆、测绘档案馆、气象档案馆以及城建档案馆等。
问:档案业务工作的“六个环节”指哪六个方面?
答:指档案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利用六方面工作。
问:档案工作的性质是什么?
答:它是一项管理性、服务性、政治性、科学性、文化性的工作。
问: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应有什么机构管理?
答:应由县以上党委组织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问:档案工作人员应具备的任职条件是什么?
答: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问:按运行方向,公文如何划分?
答:分为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三种。
问:按保密程度和阅读范围,公文如何分类?
答:可分为公布公文、内部公文、机密公文三大类。
问:常用公文的文种有哪些?
答:主要有十三类: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请示、报告、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
问:公文的结构分为哪三部分?
答:公文结构分为公文眉首、公文主体、公文版记三部分。
问:公文稿本主要有哪几种?
答:草稿、定稿、正本、副本、存本。
问:公文处理工作包括哪些?
答:公文处理工作包括公文办理和公文管理两大项。公文办理主要有收文的办理和发文的办理;公文的管理主要有立卷、归档、销毁等。
问:公文处理工作的集中统一管理指什么?
答:主要指统一领导、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归档。
问:公文整理主要有哪两种方法?
答:主要有案卷级公文整理方法和文件级公文整理方法。 28.什么叫归档文件?
问:什么叫归档文件?
答:它是指立档单位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各种纸质文件材料。
问:划分归档范围要防止哪两种倾向?
答:划分归档范围既要防止“有档不归”,又要防止“有文必档”两种错误倾向。
问:办理完毕的公文什么时间归档?
答:办理完毕的公文一般应在第二年6月底前向本单位档案部门移交
问:档案收集工作的内容有哪些?
答:包括三方面:一是对本机关需要归档档案的接收工作;二是对各现行机关和撤销机关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档案的集中和接收工作;三是对历史档案的接收和征集工作。
问:什么是保密档案?
答:所谓保密档案是指记录国家秘密的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条的规定,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问:什么是档案的利用?
答:《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档案法》所称档案的利用,是指对档案的阅览、复制和摘录。”
问:各级国家档案馆应如何对寄存档案进行公布和利用?
答:《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各级国家档案馆对寄存档案的公布和利用,应当征得档案所有者同意。”
问:国家档案局、国家物价局对利用档案的收费项目有和规定?
答: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家物价局制定的《关于利用档案收费有关规定的通知》:利用档案的收费项目包括:⑴复制费:可分为工本费、档案保护费;⑵证明费;⑶咨询服务费。
问:档案法对档案违法行为规定的罚款数额是多少?
答:《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罚款数额根据有关档案的价值和数量,对单位为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个人为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问:违反《档案法》,谁可以作出责令赔偿损失的决定?
答:《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反《档案法》和本办法,造成档案损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损失档案的价值,责令赔偿损失。”
问:档案法对档案违法行为规定的罚款数额是多少?
答:《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罚款数额根据有关档案的价值和数量,对单位为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个人为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问:什么是档案执法监督检查?
答:国家档案局1992年3月30日发布的《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档案执法监督检查,是指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贯彻实施档案法规的监督检查以及依法对违反档案法规行为的查处。”
问:查处违反《档案法》案件的程序是什么?
答:《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查处违反《档案法》案件的程序由调查、处理和上报备案三部分组成。
问:实施档案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答:国家档案局2000年5月10日发布的《档案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实施档案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以《行政处罚法》、《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2)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3)公正、公开、及时;(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