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档案馆机构设置

发布者:钱杰生发布时间:2013-11-11浏览次数:6852

 

 

馆 长:                   黄松莺   025-83793677或83792261
副馆长:                  李宇青   025-83792261

副馆长兼校史研究室主任    刘云虹   025-83795162 


东南大学档案馆馆长工作职责

一、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档案馆全面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三、负责规章制度建设;

四、负责制定学校档案工作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做好每年档案工作的总结、汇报工作;

六、负责档案保管条件等基础建设;

七、负责档案人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学校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工作;开展档案学术研究与交流活动;

八、负责组织开展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活动,监督学校各归档单位的档案工作,协调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各环节之间的关系;

九、负责组织档案工作人员做好档案资源征集、保管、利用工作;做好校史资料的征集、编纂、宣传教育工作;

十、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档案资源的安全和保密工作,防火防盗,确保档案材料安全完整;

十二、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安全稳定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主要工作与服务内容

 

办公室:

主任:  张慧慧

电话:025-83790572

1.  负责全馆日常行政管理、人事管理、档案管理、宣传工作
2.  协助馆领导做好跨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
3.  对印章和各种经费进行管理
4.  接待来访人员和处理应急事件
5.  安排离退休人员活动和物品发放
6.  下发和上报上级部门的各种报表
7.  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书档案室:

室主任:纪晓群

电话:025-83794725   


  1.收集、整理、保管、利用1902年以来的东南大学文件材料。
  2.负责全校办公自动化系统电子公文归档的接收、审核、指导、整理、利用。
  3.保管、利用南京铁道医学院、南京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南京地质学校、南京能源工程学院档案。
  4.收集、整理、保管、利用东南大学历年校报。
  5.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各类学生历年录取名册、毕业名册。
  6.对质档案数字化。
  7.负责全校文书档案兼职档案员的业务培训。
  8.接待校内外集体、个人的查档利用,包括查阅文件、学历证明、出国留学中英文高考成绩证明、为编史修志提供档案材料等。

 

科技档案室:

室主任:张魁

电话:025-83792861
  1、负责基建、科研、研究生纸质学位材料和论文、专利、获奖证书、学生成绩、录取通知书等档案收集、整理和保管、利用以及编研、鉴定等工作。
  2、负责学生出国成绩、在读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翻译服务工作。
  3、负责国内外学历验证服务工作。

 

电子档案与技术室:

室主任:柳 萍

电话:025-83793803转808(原声像档案与技术室)

  1.负责档案馆、吴健雄纪念馆、校史馆,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正常运转、网络畅通的维护保障。
  2.全馆档案数字化信息的备份与整合,确保数据安全。
  3.全馆档案信息的网上发布,档案馆网页的规划与维护。
  4.为全馆加快数字化档案信息资源建设和开发利用提供技术支持。
  5.负责数字化校园二期建设中的档案管理系统平台的建设。
  6.负责照片、录音、录像与名人档案的收集、整理、利用、编研和鉴定等工作。
  7.负责实物档案的收集、整理、拍照、利用工作。
  8.负责全校毕业研究生电子版学位论文的网上审核、归档工作。
  9.配合研究生院做好江苏省评估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抽评工作。
  10.档案馆、吴健雄纪念馆、校史馆重要人物来访的拍照工作。
  11.协助其他科室研发、维护档案管理软件。
  12.协助领导做好江苏省高校档案研究会的工作。

 


教职工人事档案室:

室主任:江媛媛

电话:025-52090345
  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查阅、证明、转递等工作。


学生档案室:

室主任:赵爽 孙婷婷

电话:025-83792913

工作职责
  1. 全校学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查询、证明、转递等工作。
  2. 毕业生档案转递去向查询、学生遗留档案查询。


展馆工作:

吴健雄纪念馆

日常管理工作由档案馆负责,联系电话:83795569转804或83792261
东南大学校史馆

日常管理工作由档案馆负责,联系电话:83795569转804或83792261

 

校史研究室:

副馆长兼校史研究室主任: 刘云虹

联系电话:025-83795162

工作职责:

1、负责校史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等工作;

2、参与或负责校史馆建设、布展及日常管理工作;

3、编纂出版校史研究相关刊物;

4、组织或参与校内外有关我校历史、文化宣传活动;

5、承接上级部门有关校史研究任务;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