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教师节

发布者:纪晓群发布时间:2013-12-17浏览次数:899

                                                    民国时期的教师节

 

2013年09月05日 来源:四川省档案局档案保管处


1943年12月9日省政府转发教育部《教师节纪念办法》的训令(此件保存在四川省档案馆)


《教师节纪念办法》(此件保存在四川省档案馆)


省政府关于教师节放假一天的训令(此件保存在四川省档案馆)


甘孜县党部呈西康省党部的“教师节宣言” (此件保存在四川省档案馆)

  9月10日是中国的教师节。
  尊师重教是我国的优良传统,在公元前11世纪的西周时期,就提出“弟子事师,敬同于父”。元朝剧作家关汉卿提出“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说法。大教育家孔子更是留下了“有教无类”、“温故而知新”、“学而时习之”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等一系列至理名言。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民国时期曾有两个教师节
  1931年,南京中央大学教授邰爽秋、程其保等人发起,并联合京、沪教育界同仁200余人,向当时的民国政府呼吁,拟定每年6月6日为中国教师节。此举得到全国众多有识之士的响应,但遗憾的是,民国政府并没有予以立法承认。
  1939年5月,教育部向国民党中央提出,拟订8月27日孔子诞辰日为教师节,“既以表彰圣德,亦以振奋群伦”。1943年,教育部正式颁文确定每年8月27日为教师节,颁布《教师节纪念办法》,规定教师节全国放假一天。

(纪晓群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