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美国档案——95%的国家秘密只能藏30年

发布者:张魁发布时间:2013-12-16浏览次数:2573

 

文章作者:李慧翔

周恩来向美国来客递烟却无人响应,自嘲第一次碰到不抽烟的代表团;基辛格念念不忘丰盛的北京烤鸭,以至于在工作记录中也要写下来;毛泽东对尼克松说我喜欢右派,人们说你是右派,尼克松随后回应我是帝国主义反动派”……这并不是历史发烧友们编的段子,而是真实发生在1970年代的往事。随着美国外交档案的不断解密,这些原本不为人所熟知的历史逐渐重见天日。

如今,美国国务院公共事务局下属的史学家办公室Office of the Historian)已经拥有超过480个卷宗,提供自1861年(亚伯拉罕林肯时期)至20世纪70年代翔实的美国外交政策记录。

而美国国家档案馆(NARA)则保存着更大范围的美国政府部门档案,其内容五花八门:家族宗谱、人口普查记录、联邦法院记录、国会记录……这些已经超过保密期的档案,几乎都可以在互联网上被任何一个人免费查阅,对于美国本土问题或外交政策研究者而言,这些第一手的材料可谓裨益良多。

但是,美国的政府档案系统并非原本就这样便捷。1966年以前,美国公民如果想通过提出申请,查询利用联邦政府的记录和档案,会面临重重阻力。此前虽有《行政程序法》规定公众能接触政府档案,但该法却留了个尾巴,称机构基于正当理由为了公众利益,可以对接触档案施加限制。

于是各级政府自然大施懒政,州和地方政府官员可以阻止公众接触档案的权力得不到有效遏制,动辄以国家安全政务机密等含糊理由搪塞过去。

1966年,约翰逊总统签署了《情报自由法》,确立联邦政府的记录和档案原则上向所有人开放。由于反响良好,社会各界对档案利用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继《情报自由法》生效以后,美国政府进一步扩大档案的开放。

1972年,尼克松总统发布l1652号总统行政命令,将政府机构形成的机密公务档案文件的封闭期从50年降到30年,并赋予联邦档案部门领导开放白宫和保存在总统图书馆的前总统材料的权力。

1978年,卡特总统又发布12065号总统行政命令,对机密公务档案文件的解密步骤作了进一步规定,要求政府各机构对形成期满20年的机密文件进行解密检查,尽可能地向公众开放,如果期满20年仍不能开放,到30年期满时就自动解密,必须开放。美国国会同意对解密计划增加预算并增加解密工作人员,结果对20年以上的160万页文件作了解密处理。

1995年,克林顿总统签署12958号总统行政命令,对外交档案解密作了进一步规定,史学家办公室也是依据此命令成立。在美国联邦政府中,机密档案分为两类:一类是所谓行政安全机密,另一类是国家安全机密。基本密级分为:最高机密、机密和秘密三级。属于最高机密的文件保密期在6年以上,属于机密和秘密的文件保密期均在6年以下。

保密期在6年以上的文件,除外交文件以外,在第一次设密的保密期到期后(最长保密期20年),必须进行解密检查。否则,期满即自动解密,第二次设密期限不得超过10年。外交文件可以一次设密30年。过了30年档案解密期限而未解密的,要做出说明。

目前,1975年前的美国外交档案,约95%已解密并对外开放。美国已成为世界上外交档案开放程度最高的国家,任何个人或组织,包括外国个人或组织均可查询、利用已开放的外交档案。

这些解密档案对于后人开展研究提供了极大便利,比如根据美国能源部公布的文件,联邦政府隐瞒了从1940年代以来进行的超过250次的核试验。而美国国家档案馆保存的沈崇案卷宗复制件,有助于中国人了解那桩群体性事件的美方调查结果:对于被告违背原告意志和原告性交的说法,本案证据不能消除对此说法的合乎常识的怀疑。

美国政府公开后的档案往往通过档案机关或学者加以汇编出版,罗斯福通信集杜鲁门私人文件作战部年度报告等作品,都是依赖于解密文件的素材。美国国务院公布的涉华外交档案最新一期是2013年公布的“1977-1980年对华事务。对于中国人来说,除了自己直接上美国国务院网站在线阅读或下载外,也可阅读部分国内作者利用美国解密档案书写的作品,以解中美外交的秘辛。如沈志华、杨奎松主编的《美国对华情报解密档案》,就是由于作者参加了美国国家情报委员会组织的冷战史项目学术会议,亲眼目睹了解密档案的珍贵性,才受到启发创作而出的。

在这些解密档案中,历史人物不再是教科书式的形象,而是有血有肉的个体,比如基辛格面对毛泽东时的谨慎与迎合,比如美国远东司令部情报官为迎合上司,而错误推断中国不会出兵朝鲜。而且,除了文字形式外,独立宣言的原稿、猫王致尼克松总统的信函,甚至纳粹战犯在纽伦堡的临终遗言,都已经以多媒体形式保存在了美国国家档案馆中,随时供人查阅。

原载于《南方周末》2013725 总第1536 【天下远见】栏目(黄进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