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班子建设制度

发布人:张魁  发布时间:2017-03-09  浏览次数:18410

一、党支部委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支委会由五人组成,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
二、支委会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组织的决策指示,贯彻执行支部大会的决议,组织好党员搞好政治理论学习,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党支部书记是支委会的主要负责人,要主持好日常工作,按期召开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协调党、政、工关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组织委员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发挥好基层党支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五、纪检委员负责抓全体党员的党风党纪监督教育工作和全馆职工的法制教育,负责维护党纪尊严,配合学校做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六、支部班子要有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必须团结协调,凝心聚力,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本单位重大问题和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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