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涂文涛建议,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修订进程,在立法层面予以规范,为全国档案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涂文涛指出,现行《档案法》自1988年1月实施以来,对加强档案的收集和利用,维护国家档案资源安全,服务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档案工作出现了许多新问题,面临着许多新挑战,《档案法》已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涂文涛表示,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对提升档案服务能力、加快依法治档进程提出了新的要求。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给档案工作带来了巨大冲击,档案的存在形态及运行方式等发生了巨大变化,档案载体由纸介质为主发展到声、光、电、磁等多种形式,亟需对现代科学技术条件下的档案管理制度进行调整、规范。档案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内容和领域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对档案部门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提出了更高要求。
因此,涂文涛建议加快《档案法》修订进程,在立法层面予以规范,为全国档案事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