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档案工作委员会职责
档案工作委员会是学校档案工作的最高行政管理机构,负责领导学校的档案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并宣传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审查学校档案工作的规划、计划、总结;
2、审查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重要的规章制度;
3、研究决定档案工作的重大事项;
4、检查督促学校及部门档案工作“三纳入、四参加、四同步”的执行情况;
5、对各部门档案工作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估。
档案工作“三纳入、四参加、四同步”制度
一、“三纳入”制度1、档案工作纳入领导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能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2、档案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当年预算,确保“人、财、物”的到位,为档案工作的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3、档案工作发展纳入年度计划,档案部门每年有计划有总结。
二、“四参加”制度1、档案部门参加学校重要计划工作会议,2、档案部门参加学校科研课题、设计项目以及产品的评审、监定会, 3、档案部门参加学校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4、档案部门参加重大仪器设备开箱验收工作。
三、“四同步”制度档案工作与科研、设计及勘察、观探测等各项活动实行“四同步”管理: 1、下达计划任务同时提出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 2、检查计划进度同时检查文件材料形成情况,3、评审鉴定成果同时验收鉴定档案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 4、上报登记和评审奖励科技成果以及科技人员提职考核,档案部门同时出具专题归档情况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