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档案馆公布45名日本战犯侵华罪行自供

发布人:钱杰生  发布时间:2014-08-24  浏览次数:960

 7月3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档案馆副馆长李明华介绍了中央档案馆在互联网上公布《日本战犯的侵华罪行自供》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此次中央档案馆从馆藏档案中选出了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45名日本战犯的亲笔供词,包括笔供原文、补充、更正、附言等,以及当时的中文译文,并附有中英文的提要,一并在国家档案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此次公布的笔供没有做过删节处理,只是出于人道的考虑,对其中受到性侵犯的女子姓名做了虚化。笔供是战犯本人所写并经本人签字的,均为日本战犯的笔供原貌。

    李明华在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根据《波茨坦公告》,中、美、英、苏等11个国家组成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发动侵华战争和太平洋战争负有战争责任的东条英机等日本甲级战犯进行了审判。国民党政府在南京对侵华日本战犯进行了审判。新中国诞生后,1950年至1956年间,中国先后在抚顺、太原两地关押了日军侵华战争罪犯1109名,其中,包括中国政府在抗日战争胜利后和解放战争期间先后逮捕的140名。苏联红军1945年8月对日宣战后,在中国东北地区逮捕并于1950年7月由苏联政府移交中国的969名。1951年至1956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在押的日军侵华战犯的罪行进行了调查,并会同有关机关进行起诉、审判的准备。这些档案都保存在中央档案馆。1956年4月25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犯罪分子的决定》,决定以人道主义精神对在押的日本战犯实行区别对待、宽大处理的方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于1956年先后分3批对在押的1017名罪行相对较轻、悔罪表现较好的日军侵华战犯宣布免予起诉并立即释放,对45名日军侵华战犯向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于1956年6至7月,分别在沈阳、太原根据被起诉的45名战犯的犯罪性质分成4案并进行了公开审判。中央档案馆收藏的这些侦查、审查、处理日本战犯的档案,主要包括纸质、照片、实物、录音、电影5种。主要分为侦讯日本战犯的案件,日本战犯的罪证和实物案卷,日本战犯回国后活动的档案3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侦讯日本战犯的案卷。日本战犯的档案以一犯一案组卷,包括日本战犯1109名,这些档案有3000多卷。卷内包括有关侦查的法律文书及认定案犯罪行的材料和证据,每一名案犯的档案都包括:追究犯罪分子的受理书,侦查罪犯的总结意见书、罪犯的口供和笔供及其中文译文,罪行摘要记录、检举材料、控诉材料、罪行调查表等,其中,被起诉的45名日本战犯的侦讯案卷就有300多卷,包括这些战犯本人的口供、笔供,其他人的检举材料、控诉材料以及检察机关、侦讯单位的相关法律文书。第二部分是日本战犯的罪证和实物案卷,包括被害群众对日军侵略罪行的控诉书、证明材料和讯问材料等,日本战犯的肩章、领章等证章,日军侵略者制造细菌用的鼠笼及细菌弹片,法庭庭审的录音、罪证的照片,包括底板。管理、审判和宽释日本战犯的录音及影片《人道的宽待》,还有被宽释的日本战争犯罪分子献的锦旗等。第三部分是日本战犯回国后情况的档案。这部分档案以照片为主,主要是反映中国归还者联络会(简称“中归联”)的成员回到日本后的生活,以及之后又到中国访问交流活动等情况。

    李明华表示,日本安倍内阁上台后,公然颠倒黑白,混淆视听,美化对外侵略和殖民历史。这是对历史正义和人类良知的漠视,也是对二战成果和战后国际秩序的挑战。在卢沟桥事变77周年之际公布日本战犯的侵华罪行自供,是用历史档案,用当事人的笔供,回击日本右翼势力否认日军侵华种种恶行、暴行、罪行的谎言,揭露日军侵华期间的反人道、反人类、反文明的暴行。他强调,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只有真正牢记历史、以史为鉴,才能避免战争悲剧的重演,才能使世界达到真正的持久和平与稳定。

    李明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从今天起国家档案局网站开始公布45名战犯的笔供,一天上网一个,45天完毕。首日公布的罪犯为铃木启久。目前中央档案馆正在着手进行没有被判刑的1017名日本战犯的笔供的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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