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停止代办公证的通知
档案馆依据部门职能工作规范要求,自即日起不再代为南京市公证处接受和转递公证材料。需要办理公证项目者请前往南京市公证处办理。地址: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7楼(电话:84799852)。 请各有关人员相互告知。
东南大学档案馆 2013年1月10日